双鸭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费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
    受理费:
    处理费:
合计金额:
注:以下计算结果与本会立案部门办案系统的计算结果有差异的,以立案部门的计算为准。
收费项目争议金额(人民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案件受理费1千元以下部分(含1千元)100元
1千元至5万元(含5万元)100元加争议金额1000元 以上部分的5%
5万元至10万元 (含10万元)2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元 以上部分的4%
10万元至20万元 (含20万元)4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元 以上部分的3%
20万元至50万元 (含50万元)7550元加争议金额200000元 以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 (含100万元)13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0元 以上部分的1%
100万元以上18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0元 以上部分的0.5%
案件处理费处理费按照受理费的2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