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全市民营企业的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3月23日,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挂牌成立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东,市工商联副主席宋淑伟共同为中心揭牌。
中心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工作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做到端口前移、人员前移、服务前移,让企业真正体验到法律服务“零距离”。
揭牌仪式结束后,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宣读了《双鸭山市司法局 双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暨“三航行动”再出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初战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开局就要争先”的要求,提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7条举措。分别是:端口前移,提供便捷高效涉企服务;专业参与,积极服务民企化忧解纷;问需与企,精准实施民企法律帮扶;公证助企,减少民营企业诉讼负担;法援惠企,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发挥优势,开展仲裁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精准普法,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东,市工商联副主席宋淑伟分别发言讲话,与会人员做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成立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印发《公共法律服务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是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在支持和服务我市民营经济振兴发展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我们要从统筹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将公共法律服务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要统筹协调,抓住重点。将“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最重要切入点和最关键突破口,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链条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抓住招商引资、民营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打出更多、更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我市经济发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源源不断地注入法治动力。
二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为民营经济振兴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通过召开专题分析会、专题汇报会、工作部署会,有序推进方案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是要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定期组织召开“政商沙龙”“法治体检”等活动,问需于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逐步推出个性化突出、灵活多样的系列服务产品,实施精准帮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划分,统筹谋划、加快实施。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细化到月度,建立“旬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制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