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办发〔2017〕54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鸭山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仲裁委员会领导集体,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7〕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双鸭山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双鸭山仲裁委员会已完成第三次换届,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辛敏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王长泰 市政府秘书长

张守和 市法制办主任

秘书长:龚 莉 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胡 东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韩学平 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

秦亚东 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晓斌 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主任、博士

苗正达 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淑芹 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博士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