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至21日,黑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武文斌、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潘志学一行6人组成的调研组,到我市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魏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昌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姜涛等领导同志陪同调研。
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相关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调研组先后对集贤县福利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友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友谊法治公园、友谊镇百兴社区和黑龙江双峰律师事务所、双鸭山公证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双鸭山仲裁委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实地走访,与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我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1日上午,在市迎宾馆召开了汇报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昌海主持,与会同志观看了《双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片。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长林从强化“四个机制”、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和充分满足民生需求三个方面汇报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调研组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委、基层司法所及区、县局同志们围绕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面临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与会同志认真研究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决定(草案)》并提出了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决定(草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的集中体现,必将有效推动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妥有序推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魏军在讲话时说,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在打基础、建平台、全覆盖方面抓推进抓落实,确保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平台,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一步,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帮助我市协调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指出,双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省两办文件的贯彻落实,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认识高度,推进落实效果显著。双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挥了很好的主导作用,司法行政业务综合优势得到体现,队伍建设成效突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效扎实推进,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机构队伍不断壮大、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供给总量不断增加、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
调研组强调,双鸭山市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实实在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大力给予财力、物力等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合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乡、村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多向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倾斜,确保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均衡;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想方设法留住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调研组反馈意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进一步聚焦目标、克难奋进,全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任务落地,将补短板、优服务和高标准、稳推进结合起来,为更好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助力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双鸭山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文章来源双鸭山司法局)